昨晚跟媽媽專誠去了東港城的"台灣夜市節"。 去到時,那個場地就已經圍了很多很多人,但卻找不到入口,然後問商場的職員才知道要購票才可以入場(捐錢買美食劵就即是購票啦!),但美食劵已買完了!!!
未到七時半就已經買完票!!! 究竟他有多少張飛呀!!! 他究竟知不知道昨天是星期五,很多人都是放工後才可以去? 而且商場內完全沒有指示,搞到好多人都要不停圍住商場的職員問,而職員的回答就好像是完全不關他的事,是負責event的台灣旅遊局的問題。 但商場都有份主辦,知道不可以入場,是否應該要主動告知市民呢? 再看清楚海報,它只是寫捐錢換美食劵,就可以免費食場內的美食,沒有寫一定要憑劵才可以入場!!!
我覺得這個event真是很失敗呢! 完全做唔到用美食來宣傳台灣的效果,因為根本就吃不到那些"美食"!
只因為見媽媽看到報紙的介紹時,一副感興趣的樣子,加上我在台灣吃過度小月,覺得好味,所以才會山長水遠花了1小時去坑口呢!!! 現在竟然是白行,真的非常非常之失望!
最後我們只是在場邊的小攤檔買了一點零食便走。
p.s. 那個商場的網頁,竟然連位置交通、客務資訊 & sitemap都沒有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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